储量50公斤的液化气钢瓶每4年要强制检验一次,储量15公斤的液化气钢瓶每3年强制检验一次;液化气钢瓶使用达到15年,必须强制报废。
3月12日,乌鲁木齐市质监局、市建委燃气办检查了液化气罐装企业,要求罐装企业严把销售关,对于收缴回来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液化气瓶,必须进行强制报废处理。
在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灌瓶厂,记者看到大院里收缴有大批液化石油气钢瓶,其中有1400多个到了使用年限,它们将被切割做报废处理。
近期,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通告,要求从3月4日起至6月30日,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实行实名登记。目前,乌鲁木齐市建委燃气办正和质监、安监、公安、运管等部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市场清理整顿。
来源:亚心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