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即日起,全市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开始实行实名登记,到今年6月30日,首府将对现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实行收旧换新。
12日,乌鲁木齐市质监局联合市建委燃气办工作人员,就企业是否按照市政府《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的通告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。
联合检查组来到新疆燃气(集团)有限公司,对该公司回收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情况进行检查。
凡乌鲁木齐市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,要充装液化石油气或更新液化石油气钢瓶,均须到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换气站办理实名换气本,实名换气本须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和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。
液化石油气钢瓶由充装企业、换气站负责收旧换新,新钢瓶均由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负责购置并给用户办理实名换气本。
同时,首府的充装企业、换气站回收的液化石油气钢瓶,要统一送交有资质的液化石油气检验单位报废处理,严禁移交他人使用。
按照相关规定,各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,无论充装、运输、换气、使用都需严格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进行。
违反规定的,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乌鲁木齐晚报